專偷辦喪事人家 鼎城法院判了
2025-10-14 16:17:04
來源:湖南法治報 | 編輯:周萌 | 作者:魯進 張晨 | 點擊量:8790
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魯進 張晨 )
男子因盜竊刑滿釋放后屢教不改,專挑被害人辦完喪事疲憊之際入室盜竊。近日,常德市鼎城區(qū)人民法院審理了這樣一起案件,被告人陳某某因犯盜竊罪,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二個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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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人陳某某因2021年12月某晚與郭某某到黃土店鎮(zhèn)剛辦完喪事的被害人陳某甲家盜竊等事實,被鼎城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,并處罰金。2024年7月14日,陳某某刑滿釋放。
2024年8月,被告人陳某某又在鼎城區(qū)雙橋坪鎮(zhèn)、蔡家崗鎮(zhèn)3次趁被害人家中辦完喪事后疲憊之際,入戶盜竊他人價值共計人民幣2萬余元的財物。
案發(fā)后,被告人陳某某于2024年8月22日被公安機關(guān)抓獲到案,其到案后拒不認罪。部分涉案贓物及作案工具被查獲。
鼎城法院經(jīng)審理認為,被告人陳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多次入戶盜竊他人財物,數(shù)額較大,其行為已構(gòu)成盜竊罪。結(jié)合陳某某系累犯、有多次盜竊前科等情節(jié),鼎城法院依法從嚴懲處,對其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二個月,并處罰金;同時判決將扣押的贓物發(fā)還被害人、責令陳某某退賠被害人損失、沒收作案工具等。?
責編:周萌
一審:周芝華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來源:湖南法治報









